原告:[原告姓名],[性别],[民族],[出生日期] 出生,住 [详细住址],身份证号:[身份证号码],联系电话:[联系电话]
被告:[被告姓名],[性别],[民族],[出生日期] 出生,住 [详细住址],身份证号:[身份证号码],联系电话:[联系电话]
诉讼请求:
- 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。
- 财产分割诉求: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,包括位于 [房产地址] 的房屋,该房屋归 [归属方] 所有,获得房屋的一方按照房屋市场价值的 [X]% 向另一方支付补偿款;夫妻双方名下的银行存款共计人民币 [X] 元,双方各分得 [X] 元;双方共同拥有的 [车辆品牌型号] 汽车一辆,车牌号为 [车牌号],归 [归属方] 所有,获得车辆一方给予另一方车辆市场价值 [X]% 的补偿;家中家具家电(详细列举,如 [品牌] 冰箱、[品牌] 电视等)按照 [分割方案,如协商确定的比例或方式] 进行分割。
- 债务承担:夫妻共同债务(注明债务金额、债权人、债务用途等)共计人民币 [X] 元,由双方各承担 [X]%,各自负责偿还相应部分。个人债务由负债方自行承担。
事实与理由:
原告与被告于 [结婚日期] 在 [结婚登记地点] 登记结婚。婚后初期,夫妻感情尚可,但随着时间推移,双方在性格、生活习惯及家庭观念等方面出现巨大分歧。例如,原告注重生活品质,追求规律健康的生活方式,而被告生活较为随性,常常熬夜、酗酒,对家庭事务漠不关心。在家庭重大决策上,如购置房产、投资理财等,双方也难以达成一致意见,多次发生激烈争吵。
长期的矛盾积累,使得夫妻感情逐渐破裂,双方已无法继续共同生活。自 [分居起始日期] 起,双方开始分居,至今已分居 [分居时长],期间彼此互不履行夫妻义务,夫妻关系已名存实亡。双方虽经多次沟通协商,但均未能解决矛盾,婚姻关系已无挽回余地。
综上所述,原告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,无和好可能,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等相关法律法规,特向贵院提起离婚诉讼,恳请贵院依法判如所请。
证据和证据来源,证人姓名和住所:
-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,证明原被告双方的婚姻关系,原件由原告持有,复印件随起诉状一并提交。
- 夫妻共同财产证明,如房产证、车辆行驶证、银行存款流水等,证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,相关原件保存在原告处,复印件已随起诉状提交。房产证号为 [具体房产证号],房屋登记在 [产权登记人姓名] 名下;车辆行驶证登记车辆品牌型号为 [具体品牌型号],车牌号为 [车牌号];银行存款流水可证明双方名下截至 [查询日期] 的存款余额情况。
- 夫妻共同债务证明(如有),如借条、贷款合同等,证明夫妻共同债务的存在及相关情况,原件及复印件一并提交。借条由 [债权人姓名] 出具,借款金额为 [X] 元,用于 [借款用途],借款时间为 [借款日期] 等。
- 证人 [证人姓名],住 [证人住址],联系电话 [证人电话],可证明原被告夫妻感情破裂及分居的事实。证人与原告系 [亲属关系 / 邻居关系等],经常目睹原被告争吵,且知晓双方分居情况,愿意出庭作证。
此致
[具体人民法院名称]
附:本起诉状副本 [x] 份
起诉人 (签名):[原告姓名]
[起诉日期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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